我不喜歡李慶華,但是邱議瑩過頭了。
大家都知道,「沒有家教」=「丟你爸媽的臉」。
「丟你爸媽的臉」的意思,就是肯定「你爸媽是有頭有臉的」。
「……如果李慶華不道歉,我會一直打下去…….」邱議瑩如是說。
一個女人怎麼打得贏那個老牌立委「李慶華」呢?我知道她想的並不是「打李慶華」,而是讓李慶華在混亂中打她,哪怕只是「回」到一下,邱議瑩就「反敗為勝」了。
這是女人的智慧,邱美女深知台灣的媒體心態與生態,她今天所做的事情,連暗戀她好幾秒的敝人在下我,都無法替她「出聲」,所以不管她怎麼解釋「偷襲」、「打人」都讓她落在下風。
反正死豬不怕滾水燙,打一次、打兩次都是打,打十次一百次都是打,女人打男人,還有鄉愿會挺她,但是李慶華只要「回」到她一下,就是男人打女人……被打一百次的委屈,都在那一下歸零…….
李慶華不是「剛畢業」的菜鳥,他一下就知道邱美女的策略,拜託一下邱美女,想參選屏東縣長,這種造勢是負面的,你一向很聰明,但千萬不要把「外省二代」的李慶華當「傻豹」。
我們不想看到打來打去,我們也不想聽見你要「報私仇」,用拳頭解決事情,你是立委,管得是立法,卻不循法律途徑解決你所謂的「侮辱我父母」,而用「丟父母的臉」的方式,來恢復「父母的榮譽」……
你想清楚,人家「李委員」要不要告你,都還和律師「仔細推敲」,避免和你「平分秋色」,喪失了已經取得的優勢,這麼謹慎的對手,你不夠看的,趕快道歉,熄火了事,別讓對手得意太久。司法、輿論,都不是任何人可以主導的,也許你滿足於10%的人支持你,2300萬人,10%就已經230萬,對你來講可能夠多了,但是我知到的地獄,就算是2300人都犯罪,也沒有「特赦」的這種事。真理不會因為「輸贏」而改變「對錯」。
不預設政治立場,這無關性別歧視,只有洽不恰當,如果你的父母曾經要求你:「人家罵你的父母,就去打他耳光。」那麼,你是對的,在我心裡毫無爭議,但是,如果你父母沒有這樣要求你,那麼,李慶華就沒有冤枉你。純粹個人淺見。